職工詢問如何辦理異地轉移接續轉入業務
繳存職工因跨設區城市工作調動或者再就業,且已經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需將原工作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時,可以通過“手機公積金”App進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轉入自助申請,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請后,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業務和資金轉入。
職工詢問如何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信息及繳存情況
1、可以通過登錄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手機公積金”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2、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至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任一分理處/管理部柜面進行查詢;
3、通過撥打12329客服熱線自助語音查詢賬戶余額。
職工詢問如何辦理同城轉移業務
職工因工作調動且賬戶封存,轉出和轉入單位均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可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同城轉移業務。
同城轉移業務由轉入單位發起:
(1)互聯網渠道辦理:
網上業務大廳全流程辦理職工同城轉移業務。
(2)柜面辦理:
專管員持職工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中心同城轉移清冊》(加蓋轉入單位公章)、《同城轉移告知書》(職工本人簽字)、轉入單位介紹信或調令等相關材料到單位所轄分理處/管理部辦理。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購買異地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辦理“跨省通辦”提取公積金業務的問題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或配偶在非繳存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且正常償還住房貸款本息12個月以上,可以向購房地城市中心設立的“跨省通辦”窗口異地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要件如下:
(1)借款合同(原件);
(2)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憑證(距提取日之前12個月內還本付息的有效憑證)(原件);
(3)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
(4)結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原件);
(5)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
注:自貸款結清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需與上次償還貸款本息提取間隔12個月。
職工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的問題
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預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申請將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直接劃轉至購買住房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款。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為購房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暢通渠道,提供服務。
繳存職工關于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無凍結,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太原市住房租賃市場實際,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按自然年度限額管理,六城區范圍內,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5000元/年;三縣一市范圍內,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10000元/年;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上述提取金額基礎上增加1000元。職工本人及配偶分別在六城區和三縣一市繳存的,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承租人繳存地的提取標準。
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額內可以按需分次提取。
符合條件的六城區、清徐縣繳存職工可通過“手機公積金”APP線上自助辦理;申請柜面辦理應當提供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一類借記卡。古交市、陽曲縣、婁煩縣繳存職工可以通過柜面申請辦理,應當提供身份證、政府房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的申請人及配偶無房產的證明(可以選擇證明承諾)、結婚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一類借記卡。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首次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同一戶籍的戶口本或出生醫學證明,到業務承辦機構柜面申請辦理。
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需要進一步核實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本通知所指無房產證明,六城區、清徐縣經職工本人授權,通過部門間數據共享獲取,古交市、陽曲縣、婁煩縣繳存職工應當由本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
養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同一家庭養育兩個及以上子女。
職工關于公積金賬戶余額如何直接抵扣房貸的問題
繳存職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后,可通過“手機公積金”App申請辦理按月沖還貸、提前還本、提前結清業務,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償還貸款。
職工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上限的問題
1、雙繳存職工******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單繳存職工******貸款額度由50萬元提高到70萬元;繳存三年以下的******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2、對高層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現役軍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上浮30%。
3、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太原市范圍內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額度基礎上上浮30%。
以上政策不可疊加使用。
繳存職工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的問題
1、對于2014年12月31日前發放,并在再次申請貸款前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再計入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2、只將擬購房所在區(縣、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作為房屋套數認定標準。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需滿足的條件
1、借款人屬中心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或雖不在中心繳存,但符合住建部異地貸款條件的繳存人,且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以上(含6個月)。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3、具有中心認可的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費的證明。
4、借款人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
5、能夠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6、借款人信譽相對良好。
放寬申請“商轉公”及“部分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消費行為時間限制
繳存職工于2024年3月1日以前通過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購買太原市住房的,貸款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其他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貸款擔保方式采用本套房產做抵押。
繳存職工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期限變更業務的問題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期限變更業務管理,優化服務水平,滿足繳存職工差異化還款需求,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GB/T51267-2017)等相關規定,現就開展貸款期限變更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借款人正常償還貸款滿一年(含)以上,且申請時無貸款逾期;
(2)借款人家庭收入發生變化:
(3)借款人信用良好:
(4)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需考慮借款人家庭收入及負債情況;
(5)已取得所有貸款保證人、抵押物其他權利人、房產共有人等與該筆貸款相關的全部利害關系人的書面同意,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6)申請縮短貸款期限的,貸款期限***短可縮至2年;
(7)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的,須同意相應延長抵押物抵押期限,且延長期限后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8)組合貸款期限變更的,須取得組合貸款中商業銀行的書面同意,且變更后貸款期限保持一致;
(9)申請貸款期限變更的,以原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為基準,延長期限或縮短期限均按整年進行調整;
(10)變更后的實際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公積金貸款的***長期限,同時不超過借款人65周歲。其中,實際貸款期限為已還期數和剩余還款期數之和。
貸款期限變更后,剩余還款期數的執行利率,依據變更后的實際貸款期限所對應的現行利率政策執行,即實際貸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剩余還款期數執行5年(含5年)以下檔次利率;實際貸款期限高于5年的,剩余還款期數執行5年以上檔次利率。
(1)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向原承貸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
(2)原承貸部門負責審核借款人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屬組合貸款的,需同步核實商業銀行出具的書面同意材料;
(3)原承貸部門審核通過后,相關各方共同簽署補充協議;
(4)因延長貸款期限需延長抵押期限的,須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變更手續;
(5)變更協議生效后,按變更后的實際貸款期限和利率重新計算剩余期數月還款額,并執行新的還款計劃。
(1)貸款存續期內,僅限辦理一次貸款期限變更業務,且在約定還款日當日不得辦理。
(2)涉及離婚析產、繼承等可能影響共同還款責任或抵押權益的情形,須先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申請辦理貸款期限變更。
(3)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如發生借款人貸款狀態轉為逾期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情形,中心有權終止辦理。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